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麝香海马追风膏

希尔安药业  2025/10/24  来源: 本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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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

通用名称:麝香海马追风膏

汉语拼音:Shexiang Haima Zhuifeng Gao

【成份】生马钱子、荆芥、当归、红花、怀牛膝、木瓜、防已、赤芍、防风、甘草、川芎、天麻、杜仲、没药、肉桂、乳香、海马、樟脑、人工麝香、冰片、水杨酸甲酯。辅料为汽油、橡胶、羊毛脂、氧化锌、凡士林、松香。

【性状】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芳香。

【功能主治】驱风散寒,活血止痛。用于风寒麻木,腰腿疼痛,四肢不仁。

【规格】7厘米×10厘米

【用法用量】贴患处。

【不良反应】本品可能引起瘙痒、刺痛、皮疹(如红斑、丘疹、水疱)等。

【禁忌】

1.孕妇禁用。

2.婴幼儿禁用。

3.皮肤破溃、皮损或感染处禁用。

4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(包括辅料)过敏者禁用。

5.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.本品为外用药。

2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,使用后即洗手。

3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4.有出血倾向者慎用。

5.糖尿病严重者慎用,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。

6.运动员慎用,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7.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
8.本品含生马钱子,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。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,如用药超过7天,应向医师咨询。

9.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、刺痛、皮疹或皮肤发红时,应立即取下,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,应立即停用,严重者应及时就医。

10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11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12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3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4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5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藏】密封。

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袋包装;1片/袋。
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B-4051-98-1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0020097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8年01月31日

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:威尼斯手机版所有网站

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
【生产企业】
 企业名称:威尼斯手机版所有网站
 生产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 邮政编码:401520
 电话号码:(023)81660303

 传真号码:(023)81660303
 注册地址: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希尔安路168号
   址:http://www.hilan.cn

  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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